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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判别
  • 报名身份(Participation Role)
  • 基本报名表

  • *姓名(Name)
  • *英文姓名(English Name)
  • 性别(Gender)
  • 身份证号(ID)
  • 城市(City)
  • 国家(Country)
  • *单位(Affiliation)、(School/Institution)
  • *分类(Category)
  • 职称(Title、position)
  • *联絡电话(Telephone)
  • - Ext

  • ex: 886-1234567 Ext:123 or 02-1234567 Ext:123

  • 移动电话(Cellphone)
  • 传真电话(Fax)
  • 邮递区号(Zip/Postal code)
  • 住址(Full Mailing Address)
  • *E-mail
  • 备注(Note)
  • 圈选项目
    个资保护宣告 个资蒐集同意声明 为落实个人资料之保护,依照个人资料保护法第8条规定进行蒐集前之告知: 一、个人资料蒐集之目的及用途: 目的在于进行活动办理之相关行政作业,主办单位并将利用您所提供之Email及联絡电话通知您活动之相关訊息。 二、蒐集之个人资料类别: 1. 中英文姓名 2. 學号 3. 性别 4. 联絡电话号码、地址、电子邮件信箱 5. 任职单位、职称 6. 主办单位因活动需求所需收集之资料,由主办单位另订之。 三、个人资料利用之期间、地区、对象: 1. 期间:您同意参加活动之日起,至活动结束後一年为止。期间由主办单位保存您的个人资料,以作为本人、主办单位查询、确认证明之用。 2. 地区:您的个人资料将用于活动主办单位提供服务之地区。 3. 对象:透过网络报名系统之使用者。 四、依据个资法第3条规定,报名者对个人资料于保存期限内得行使以下权利: 1. 查询或请求阅覽。 2. 请求制给复制本。 3. 请求补充或更正。 4. 请求停止蒐集、处理或利用。 5. 请求删除。 五、提醒: 您可自由选择提供个人资料,若其提供之资料不足或有误时,将可能导致无法成功报名此次活动。 请问您是否愿以电子文件方式同意主办单位蒐集、处理及利用您的个人资料: (请注意,此处点选同意具有个人资料保护法所定之書面同意效果。) 同意,代表您已阅毕本次活动报名之个资告知事项,并愿以电子文件方式同意主办单位蒐集、处理及利用您的个人资料。 不同意,代表您不同意主办单位于本次活动蒐集、处理及利用您的个人资料,请关閉此页面,此次报名将不会成功。 若有任何疑问您可电洽主办单位的服务专线或Email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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